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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荣军休养院招聘1名文秘

Tag: 2009-11-24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计划招聘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热爱民政事业,全心全意为伤残军人服务,具有奉献精神;
5、年龄在30周岁(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5、已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的在编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资格审查
1.招聘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2.报名地点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地点设在河南省荣军休养院人事科。
河南省荣军休养院地址:新乡市荣校路151号
联系人:和莉红    联系电话:0373-3071948
参加应聘人员应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各种获奖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河南省荣军休养院人事科报名、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河南省荣军休养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5张。
3.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于2009年12月1日到河南省荣军休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在河南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指导下,由河南省荣军休养院组织实施。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报考者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岗位工作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09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地址。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人员不足 3人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批准,由河南省荣军休养院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面试结束后,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对于进入面试人数较少且面试成绩较差,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将在河南人事网站进行公示。
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如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核合格者,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河南人事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同意后,报省人事厅、省编办备案。聘用人员与河南省荣军休养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全供事业单位有关待遇。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河南省荣军休养院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15天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河南省荣军休养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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