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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Tag: 河南边防总队接收 2015-11-27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河南公安边防总队2016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生2名,报名时间从发布通知至2015年12月10日结束。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河南公安边防总队2016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河南公安边防总队2016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一、部队简介
  河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是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直接领导和指挥的一支公安现役部队,下辖郑州、洛阳边防检查站。主要担负全省对外开放航空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任务。近年来,河南省公安边防总队紧紧围绕河南发展战略和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牢记根本宗旨,忠诚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先进模范集体和个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蓬勃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队伍里,担负起今后部队建设和边防事业发展的重任。热烈欢迎有志献身于边防事业的优秀毕业生到部队建功立业!
  二、接收专业
  工学:城市规划1名(男性)
  法学:治安学1名(男性)
  三、接收范围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河南省内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四、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
  2、学习成绩优良,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
  4、年龄为24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以下。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5、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五、职级待遇
  入伍后即享受军人待遇,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
  六、分配去向
  经培训合格后,分配到郑州、洛阳工作。
  七、接收程序
  1、报名。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个人简历(含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学习成绩表)邮寄至河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报名时间从发布通知至2015年12月10日结束,逾期不再补报。
  2、考试考核。参加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试、面试、体格检查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政审。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逐个进行政治审查。
  4、签订协议。符合接收条件的,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与接收对象签订录用协议书。
  5、入警培训。接收对象参加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六个月。
  6、批准入伍。
  八、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1108号河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 邮编:450004。电话(传真):(0371)69331080。
  联系人:鲁尧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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