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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钓鱼式执法”

Tag: 钓鱼执法 2009-10-19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017,人们听到了上海市政府对“钓鱼式执法”的回应:“对于采用非正常执法取证手段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然而,这样的表态,并没有平息人们一个多月来的质疑。因为这个回应,仅仅是政府对媒体报道“个案”的表态,而事件的性质却远不止于此。

 

  早在9月上旬,上海一位“好心搭载胃疼陌生人”的张军,就因不服执法大队据此认定自己非法营运的处罚,坚持“讨公道,要清白”,并认为执法部门是在放出“鱼饵”、设计“圈套”取证并陷害自己“非法营运”。

 

  随着越来越多相似的案例浮出水面,这种“钓鱼式执法”迅速演变成为公共话题:譬如在上海一个区就发现有千余名疑似执法部门雇佣的职业“钓饵”;譬如两年来仅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就多达5000多辆,罚款高达5000多万元……人们质疑,这是执法者在“非法执法”,而其后果,比这还要严重的多。

 

  “黑车”的最大恶果,是扰乱正常的出租车市场秩序,但包括“钓鱼式执法”在内的“非法执法”,则不仅麻痹和摧毁着公众对法律的信任,更可能摧毁人们向好行善的价值追求。3年前轰动全国的南京“彭宇案”中,那位好心搀扶老太太的青年彭宇被认定为肇事者,至今让人沉痛;现在,这位“好心载了病人”的张军也被指为非法营运,再次让人产生“好人做不得”的寒心。如果连普通人的善举都被断为“别有企图”或被“定罪”,那么,即使“非法营运”现象不再,这样的代价,岂不更为巨大?

 

  这些质疑与不满,已经触及到政府形象,威胁到社会道德的培养。人们期待的,不仅是个案的处理,更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一执法手段本身彻底调查,公正公开处理,及时公布结果,使对整个社会心理的破坏力降到最低。

 

  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对此先是失语,后是逃避、推诿,以“不说话就是最好的表态”来回应——直至14日发生的浦东一位涉嫌非法营运司机自断手指、以证清白的事件。它使人们担心:百姓对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难道只有通过“开胸验肺”、“自断手指”,才引得起“高度重视”吗?

 

  作为一个现代的、法治的、民本的政府,及时回应公众质疑,并从质疑中查找工作漏洞和缺陷,往小里说,是其自身义务和工作制度;往大里说,是一种维护和加强政府形象建设的重要方式。更重要的是,如果对一些非法行为——尤其是政府部门的非法行为,以一种不痛不痒、置若罔闻的态度,任其滋生泛滥,长此以往,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社会的公德意识都将大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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