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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河南省新蔡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9名工作人员公告

Tag: 河南卫生局事业单位招聘 2009-10-19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能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9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以完善我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二、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医药卫生类普通中专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且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其中:中专毕业生报考者限新蔡县生源或新蔡县户籍。时间均截止到2009831日以前)

三、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此次招聘共设22个岗位,159个名额。具体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附表。本科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报考相应岗位不受招聘比例限制,其它岗位的报考人员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核减相应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学历条件;

4、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年龄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基本合格、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91019日至10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办法: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暂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可持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名。但在政审和考察前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档案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中专毕业生另需提供:户口本及相关执业资格证(或2008年以来参加全国统考合格成绩通知单)。同时现场数码照像采集个人有关信息,已就业的人员报名时还需持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报考介绍信。报名时填写《新蔡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一式一份。填写报考用人单位时,注明是否服从统一调剂。调剂由县人劳局、县卫生局在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情况时,按同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统一调剂。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和数码照相信息费。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接到通知后,逾期不领者按考试自动弃权。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各岗位是否笔试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多少决定)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及岗位工作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字串3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基本理论(诊断学、解剖学、药物学)、医疗卫生主要法律法规等,满分均为100分。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驻政(200981]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的大学生,笔试分加10分(不进行笔试的,面试分加5分),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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