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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Tag: 2013-07-16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配置均衡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荥阳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教师共计150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职业高中教师(10名)
  其中:舞蹈3名,会计1名,机电2名,汽修2名,电子1名,轨道交通1名。
  (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68名)
  其中:语文5名,数学7名,英语12名,政治2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2名,历史2名,信息技术2名,体育13名,音乐8名,美术8名。
  (三)学前教育阶段教师(70名)其中:幼教30名,其他专业40名。
  (四)特殊教育(2名,其中男性1名)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荥阳,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资格要求:
  报考职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职业高中除外);
  报考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应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职业高中教师面向河南省范围招聘,其他教师面向郑州市范围招聘。
  (四)年龄在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荥阳教育信息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至6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费45元。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适当调整专业招聘计划。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6月15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材教法、班级管理、语文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省情、市情等。
  3、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5(出现小数的均进为整数)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①试讲(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②答辩(答辩占面试成绩的40%)。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市纪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荥阳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1、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5、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教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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