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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公务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

Tag: 2013-07-24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行业协会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得与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合署办公……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对我省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意见》从人员分离、机构分设、职能分开、财务独立等四个方面为行业协会改革确定了方向。要求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已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的现职公务员,应结合换届选举辞去所兼领导职务。行业协会应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不得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署办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采用授权、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把应由或适宜于行业协会履行的职能逐步移交给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并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企事业单位在财务上分开。
  在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方面,《意见》规定,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由行业协会自主确定,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会员(代表)同意后方能生效。行业协会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依法所得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不得投入会员企业进行营利。未按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得针对企业举办各种评比、表彰、达标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评比、表彰、达标活动不得收取费用。行业协会举办展览会、展销会、交易会、研讨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培训等活动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和收支情况;对依法或经授权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以及资格考试等活动的收费,按照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意见》还对提高行业协会的服务能力,推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保障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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