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郑州 洛阳 开封 许昌 新乡 濮阳 焦作 鹤壁 平顶山 安阳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 推荐阅读

洛阳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工资由岗位决定

Tag: 2013-07-24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人们以前常说: “行政级别是个宝,工资待遇变不了。”如今,随着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这句话在事业单位将成为历史。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上获悉,本着“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我市今年将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力争上半年全面完成岗位设置。
  据介绍,此前,事业单位一直比照机关单位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把待遇与人结合在一起,待遇随人走,由行政级别“说了算”。今年初,人事部正式要求在全国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变职务等级工资制度为绩效工资制度,即把待遇与岗位结合在一起,待遇随岗定,不再由行政级别定。这项制度体现了事业单位的特点,有利于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会议透露,今年我市人事工作的重点是要在岗位设置管理方面取得新突破。目前,《洛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思路,重点把握好实施范围、结构比例、岗位基本条件等关键问题,既要承认现状、保持稳定,又要科学设岗、逐步规范,要从全局出发,使大多数工作人员先进入岗位,力争在上半年内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据介绍,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并且每一大类岗位又分很多级,事业单位职工将分别被聘用至相应岗位,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实行聘用合同制的事业单位达到7238个,签订聘用合同超过13万人,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95.4%。随着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的逐步设置到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h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3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