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郑州 洛阳 开封 许昌 新乡 濮阳 焦作 鹤壁 平顶山 安阳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 推荐阅读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认识网络社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Tag: 2013-07-24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背景链接】
  网络社会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形态,对现有的社会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网络社会的“偶发性”、“盲目性”使得爆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几率大大增加,使得政府对于网络议题的设置更加的不易。传播学上的“蝴蝶效应”在网络社会可以得到最好的体现,任何一条网民不经意间发到网络上的信息,都可能引发一场网民的集体行动,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谁也无法预料明天将会发生什么网络事件。
  【京佳解读】
  与互联网上随时涌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相比,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手段显得有些滞后,邱老师认为,当前的网络社会管理工作还不能充分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观念不适应,管理手段较为陈旧。网络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存在与传播方式,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存方式和思维方式。但目前的管理理念还不能有效适应这一重大变化,很多做法和思路还是依靠过去对现实社会的管理经验。与传统的以行政区域划分行政管理的方式相比,网络社会管理在管理对象和运作方式上都更为复杂,表现在网络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协同共享、网络多元文化和价值观的并存与协调等问题上。虚拟社会促使管理思想必须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性走向多样性,从孤立性走向协调性。
  第二,立法不完善,行政措施不规范。尽管我国出台了上百个有关互联网的法规,但由于立法主体多、系统性和协调性较差,出现了现有网络违法犯罪认定原则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网络电子证据力度不够,调查举证难度增大;网络犯罪后果缺乏权威评估,实际损失难以量化;网络虚拟财产流通局限性强,现实经济价值难以认定;网络犯罪案件跨域性广,管辖权限难以明确等复杂问题。
  第三,技术准备不足。计算机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知识更新速度非常快,新技术层出不穷,我们缺乏对新技术的自主研究,使得针对网络社会管理的专用设备和技术手段没有得到及时更新,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与此同时,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又使得网络犯罪的手段和逃避侦查的手段都越来越隐蔽和复杂,管理难度与日俱增。没有技术提升和更新,就难以保证管理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第四,行业自律与规制存在较大差距。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和匿名性等特点决定了它的存在和健康发展比现实社会需要更充分的条件和更良好的环境,需要网民等每个社会成员的悉心呵护。但是,目前包括一些商业网站在内的网络平台提供商和网络内容提供商缺乏社会责任,他们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不择手段地在娱乐节目和社会新闻上大做文章,八卦新闻、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充斥其间,极大地阻碍了网络社会的有序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网络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只有认识了问题才能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保障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h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3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