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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郑东新区管委会面向全省公开引进招聘中小学优秀教师公告

Tag: 2013-08-01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郑政文〔2006〕171号)文件精神,经组织调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引进招聘60名中小学优秀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通过优秀人才的引进,优化教师队伍,推进郑东新区向教育强区迈进。
  二、招聘岗位(一)初中教师30名:语文7名,数学6名,英语6名,物理2名,化学1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1名,体育2名。
  (二)小学教师30名:语文9名,数学7名,英语4名,思想品德1名,体育3名,音乐3名,美术2名,科学1名。
  如有空岗,名额顺延至郑东新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中在职教师岗位。
  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河南省在职中小学教师,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3.学历条件: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4.职业资格条件: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5.普通话条件: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必备条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特级教师、河南省省级骨干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班主任、河南省教研室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郑州市骨干教师、郑州市优秀班主任、郑州市优秀教师;地市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31日—6月1日, 9:00—18:30。
  3.报名地点: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行政办公楼(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可乘坐47路、26路、919路、B16路、7路公交车到达)。
  4.报名时需携带: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普通话证、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根据引进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面试人员。
  拟引进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根据体检情况,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师德、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一)招聘公告在郑州人事考试网、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只在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郑东新区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七)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郑东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08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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