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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法律知识题近两成

Tag: 公务员考试法律 2013-08-07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法律知识越来越重要了,今年的公务员考试就增加了很多法律知识。”郑州考生张玲感叹道。昨日,全国64万考生参加了2008年全国公务员考试,河南报名并确认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共有33083人,是历年来考公务员人数最多的一年。郑州共设了24个考点1104个考场。据悉,今年的公务员考试,纯粹的法律常识就占了25个题目,新颁布尚未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在考察范围之内。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2008年1月下旬公布。
  有工作的考生占一半
  王楠是郑州一家公司的职员,也参加了昨日的考试,单位领导和同事都不知道。“是一次机会,考上了交个辞职报告,考不上继续上班,对现在的工作没有什么影响。”王楠说,考前她没有做任何复习准备,完全抱着试试的态度。据了解,像王楠这样有工作的考生占据了参考人数的近一半。
  25道题都是法律常识
  这次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共计140道题目,从96题到120题共计25题都为纯粹的法律常识题目,涉及内容不仅包括刑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知识,还涵盖了尚未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
  “现在是法治社会,每个人都要依法办事,这是社会的大趋势。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是最起码的要求,从这点看,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加大法律知识的比重是很有道理的。”河南财经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学生许亚军说,“法律在我国的地位越来越高,想做好公务员不学习法律是不行的。”
  “实际上,我国一直都很注重考查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法律知识。”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张莉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说,“法治社会首先要政府守法,而政府行为最终是靠公务员来体现的,只有公务员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的情况下,才能够做到政府守法,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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