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郑州 洛阳 开封 许昌 新乡 濮阳 焦作 鹤壁 平顶山 安阳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 河南公务员考试 >> 公开选调

2014年河南省发改委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Tag: 河南省发改委选调 2014-08-27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5名,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至9月5日,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0号新世纪大厦5022房间(花园路和丰产路交叉口)。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写作水平等,考场统一设在郑州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原文如下--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编办、省公务员局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公开选调15名机关工作人员。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ngwy.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省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15个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文字水平高,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并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至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报考者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须提交《省发展改革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张近期同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名材料既可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也可以快递形式邮寄到报名地点。
  4、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0号新世纪大厦5022房间(花园路和丰产路交叉口),邮编:450008。
  (二)资格审查
  省发改委选调工作办公室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彻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地考察。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20%、实地考察成绩的2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写作水平等。考场统一设在郑州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实地考察:在面试之后进行,全体面试人员参加。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按选调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综合能力、文字水平,查阅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调任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委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5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选调期间提拔职务的,不予确认。
  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参考,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凡发现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咨询电话:0371- 65516522(报名点)、69691602(省发改委人事处)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推荐阅读:
  2014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h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3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