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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驻马店市天中实验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Tag: 驻马店市小学招聘教师 2015-08-03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驻马店市天中实验小学招聘教师44名,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天中实验小学(金雀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西900米)。面试采用“上课”(微型课)和“抽签答辩”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应变能力等。
  ——原文如下——
  2015年驻马店市天中实验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44名。凡有意到驻马店市天中实验小学工作的在职教师及应往届大学毕业生进行业绩评审、公开面试,择优录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采取业绩评审、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岗位设置
  小学教师岗位共44名。(详见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待业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优先条件
  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优先录用。县区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秀者加5分;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秀、市级优质课一等奖、省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市级优秀班主任、市级优秀教师、省级(含省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加10分(以上奖项不重复加分),并视实绩提高工资待遇。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开发区现在编、在岗教师;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采用业绩评审、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利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天中实验小学(金雀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西900米),咨询电话:0396—3555369。
  3、报名方法: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聘任证以及参加工作以来教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天中实验小学2015年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当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另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
  (2)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本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评审
  1、组织教育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审方案,对报名人员学历、所学专业、职称、教学业绩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择优筛选评审面试人选,并对面试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2、评审入围人员发放《招聘教师面试通知单》,报名费按照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
  (四)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上课”(微型课)和“抽签答辩”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应变能力等。其中上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招聘教师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
  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招聘人数缺额时,按照面试成绩按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六)考核
  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成立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方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结果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教师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和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天中实验小学在规定时间内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对新聘用人员实行人事档案管理。
  3、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隐瞒真实情况,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4、新聘用人员正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参照公办学校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五险一金” 标准,学校还将根据工作实绩发放人均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绩效津贴,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驻马店市天中实验小学
  附件一、天中实验小学2015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二、天中实验小学2015年招聘教师报名表
  驻马店市天中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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