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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招聘讲解员公告

Tag: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招聘 2015-11-10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讲解员2人,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四楼组织人事局。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讲解员公告公布如下。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讲解员公告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是河南省确定的全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之一,位于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以北,与郑州一河之隔,距郑州市区20公里,新乡市中心35公里,焦作市中心45公里,居三市交汇中心。107国道、京港澳高速、郑焦晋高速、311省道等多条交通干线穿境而过,是豫北地区联系郑州的重要节点,也是郑州辐射豫北的“桥头堡”。
  根据工作需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讲解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人,工资待遇按照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表演等相近相关专业;
  (五)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一级乙等以上;
  (七)熟练运用外语者,具有讲解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示范区视察工作的讲解、咨询等相关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四楼组织人事局。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者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填写表格并接受资格审查;
  3、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相关技能证书、奖励证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近期2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
  4、报名时进行面谈,并朗读一篇小文章(无需自备);
  5、缴纳考务费30元;
  6、报名者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及体检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法:
  (一)报名人数少于30人(含30人),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报名人数多于30人,先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人员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当场公布,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当场安排加试,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6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示范区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八、信息查询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均通过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发布。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 0373-7553036
  监督电话: 0373-7553028
  附件: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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