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焦作博爱县纪委监察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16年焦作博爱县纪委监察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4日,报名地点:县纪委会议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焦作博爱县纪委监察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0人公告公布如下。
相关文章
2016年焦作博爱县纪委监察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和职位
1.选调范围:全县在编在职的公务员(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
2.名额:10名。
3.职位:科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社会形象好。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有服务期限要求的公务员须达到最低服务期限。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8.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其他有规定不适合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今日博爱》、博爱电视台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或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同底版免冠1英寸彩色照片4张(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以及经所在单位盖章后的《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可从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县纪委干部室领取)。
3.报名地点:县纪委会议室(县委一楼)。
4.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纪委干部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
点击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