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阳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协警人员公告
2016年南阳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协警人员公告已公布,本次报名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4月15日。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可参考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复习。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南阳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协警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南阳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协警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高审判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效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河南省镇平县委、县政府同意,镇平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15名司法警察协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司法警察协警工作人员15名(女性4名),其中,计算机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协警员工作。
2、具有镇平户籍,或父母、配偶为镇平户籍(截止报名日前落户镇平)。
3、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专科(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和警校毕业)或全日制本科(专业不限)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文化。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5日以后出生)至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5日以前出生)。其中,法律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复员退伍军人(加10分),计入笔试成绩。
4、男性身高171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1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体重较平衡,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嗅觉迟钝,无皮肤病,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等法律处分的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2)有过违法、违纪行为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政府组织的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司法警察协警工作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面试、特能测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
1、报名
应聘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五张,到镇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4月15日。
2、笔试
笔试范围: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笔试前30名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镇平县法院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予以公布。
4、特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进入特能测试。特能测试项目:
项目 | 标准 | |
男子 | 女子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4″1 |
跑步 | 1000米 ≤4′25″ | 800米 ≤4′20″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特能测试不达标者直接淘汰。
5、体检
从特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男女分别计算)。体检结果以公告形式予以公示。
6、考察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招聘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从特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予以公示。
7、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司法警察协警不具有司法警察或公务员身份,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县法院使用。工资标准为每人2000元/月,并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女工生育保险基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
特此公告
镇平县人民法院
镇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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