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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公告

Tag: 2016河南公务员公务员2016公务员 2016-04-27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公告已公布,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6日-5月10日,考生登录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进行报名,笔试科目按职位划分,招聘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公共基础知识科目考生可参考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复习。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和区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由区组织人事局、区教育中心、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的专业、职位及聘用计划
  (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50名
  1.初中职位25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5名    数学5名    英语5名    物理4名    化学4名    地理2名
  2.小学职位25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10名  数学10名    英语5名
  本次招聘所有职务均为专业技术初级。
  (二)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30名
  根据各镇卫生院编制核定情况及岗位设置需求,此次拟招聘医务人员30名,为差供事业编制,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0名,口腔医学专业3名,医学影像学专业5名,临床医学检验专业5名,护理专业7名,全部充实到各镇卫生院。
  (详见《伊滨区管委会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0)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3.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8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1年7月1日及以后);
  4.持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5.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
  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8年7月1日以前);
  4.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限专业相一致;
  5.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6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7:30。
  3.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10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10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人员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5.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
  (http://www.lyhero.com/exam)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6年5月19日9:00至5月21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7.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8.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313房间提交以下材料: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9.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10.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考单位进行咨询。
  1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及免笔试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伊滨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在洛阳市伊滨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免笔试对象(仅适用于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
  根据洛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洛办〔2008〕69号)文件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并现在洛阳伊滨区农村学校兼职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经考核合格,并承诺(需签订《承诺书》)继续在农村艰苦地区学校任教至少5年的考生,可以选择免笔试或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此次考试所报职位相应学科笔试卷面成绩最高分计算。
  3.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免笔试条件申请加分或免笔试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教师职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或《2016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4);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
  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4.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5月12日,13日,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提交地点: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313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免笔试申请并提交加分(免笔试)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免笔试)资格,不享受加分、免笔试政策。
  5.伊滨区组织人事局对审核符合加分、免笔试条件人员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政策。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共两张卷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语文、英语、地理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
  2.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填写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5.笔试成绩的计算
  (1)教师职位: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加分
  (2)乡镇卫生院职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笔试卷面成绩将于2016年6月7日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聘用职位及聘用计划,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
  (2) 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2016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见附件6)、《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7)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带二维码且出具时间在一周之内);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协议书(全套));
  6.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需提供);
  7.已正式就业的,需要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8)。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审查结果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通知或公布。
  2.面试办法
  (1)公开招聘教师
  教师职位面试办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9)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组试讲的考生,其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组试讲的考生,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现场成绩、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分专业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应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和举止仪表六个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
  (3)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试讲),其考生面试(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参加面试(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单。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请届时登陆查看。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进行。
  报考教师职位的,除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和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编制管理,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教师岗位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附件下载
  1.2016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2.2016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
  3.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4.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5.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6.2016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7.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2016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试讲教材
  10.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本方案由洛阳伊滨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7566908   69660973(教育中心) 0379-69660989(社会事务局)
  伊滨区管委会地址: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上庄村顾龙路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乘车路线:开元大道关圣街口乘坐伊滨专线,93路,94路到伊滨区管理委员会下车。
  伊滨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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