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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门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62人公告

Tag: 2016年三门峡市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2016-07-12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三门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6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8:00至7月22日18:00。报考市编办等14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报考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小)学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考生可结合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三门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62人考试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三门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62人考试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法(实行)】(三人社事业(2012)18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2名,其中,三门峡市编办、城乡规划局、法制办、粮食局、民政局、农牧局、科技局、人社局、商务局、事管局、体育局、文广新局、信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14部门事业单位57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小教师10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别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6年三门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格
  (四)适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面临,专业资格,基层服务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2日。专业工作经历要求,是指在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以其他形式从事该专业的累计工作经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7月11日在三门峡市人力系院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新闻媒体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于2016年7月18日8:00至7月22日18:0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h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收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报考资格审查。在2日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19日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6年7月22日18:00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申请。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网上缴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6年7月25日12: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使用银行网银缴纳考务费,银行需在后台进行结算;结算后自动上传到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系统会显示报考人员已缴费。结算和上传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导致部分考生在缴费后立即查询缴费状态仍显示未缴费。结算和上传时间不会超过12小时,请考生耐心等待并及时查询缴费状态。
  5、农村绝对品论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全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6年7月25日12:00前到三门峡市认识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日8:00至8月6日14:00期间,登陆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按照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
  7、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核销该岗位。核销岗位信息早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属于核销岗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属于核销岗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01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8、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份(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平庸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具有三门峡市户籍:①大学生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卡泼河合格的。
  参加三门峡市:①“志愿服务西部假话”、“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架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②“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式,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6年7月25日-27日工作时间到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01房间)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加分资格确认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其他先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①退役士兵须提供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假话”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便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10、提交报名申请时报名软件技术咨询电话:三门峡市人事考试中心0398-297682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分两科进行,每科满分100份。
  (1)笔试内容:
  报考市编办等14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报考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小)学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历史知识,时政知识、语文与写作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职业能力测试》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尝试判断、资料分析等相关内容。
  《中(小)学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中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中学)、心理学(中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小学)、心理学(小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6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职业能力测试》或《中(小)学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X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X50%+加分
  或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X50%+《中(小学)学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成绩X50%+加分
  2.面试
  面试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名词并列的课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和资格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此递补。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于8月17日至8月19日工作时间到市政行政审批大厅五楼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有效身份证;
  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师资格证;
  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察阶段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我国驻外史(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中小学教师岗位以试讲的形式)进行。满分100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中艺术类、体育类岗位的还须增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范围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以面试公告为准,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现行教材。
  报考同一岗位分布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性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去体检和考察。
  另外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试者面试成绩高于75分(含75份),方可进去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职业能力测试》或《中(小)学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市编办等14个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
  (五)考察
  体检和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因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三门峡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明细表》,经主管部门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得低于3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并按照规定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在聘用合同范围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办理或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工作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称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察组:0398-2866029
  六、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上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阅有关信息。
  报名资格和政策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976825
  三门峡市编办人事科:2976008
  三门峡市粮食局人事科:2821927
  三门峡市人社局人事科:85238609
  三门峡城市规划局人事科:2851060
  三门峡市商务局人事科:2951885
  三门峡市科技局人事科:2513717
  三门峡市农业畜牧局人事科:2805278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科:2826333
  三门峡市事管局人事科:2169321
  三门峡市民政局党办:2182022
  三门峡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2928452
  三门峡市信访局人事科:2822220
  三门峡教育局人事科:2816613
  三门峡市高级技工学校人事科:282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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