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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招聘10人公告

Tag: 2016河南事业单位 2016-09-07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招聘1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2016年9月12日-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六、周日休息。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招聘10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经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地处郑州市中心,始建于1949年,属河南省卫计委直管的全供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体检和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医疗机构。医院现有职工近300人,其中高级职称4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留法博士1人。医院开设有20多个临床科室,6个病区,核定床位200张。另在省政府、省人大和经四路住宅区设有保健室,为省级领导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2007年承办郑州市花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5个社区服务站,服务人口5万余人。
  二、 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成立以部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组成,人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国家承认学历的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和河南省卫计委(网址http://www.hnwst.gov.cn/)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9月5日至9月1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从2016年9月12日—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可任选其一。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ha.hrss.gov.cn/)下载并填写《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电子版以“专业 +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ymzrsk@163.com备案。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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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公布。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面试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申报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门诊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用名单上报省卫计委,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卫计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 纪律与监督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5907715(医院纪检监察室)
  0371-85961102(省卫计委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1:
  2016年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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