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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许昌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招聘政府购岗人员24人公告

Tag: 2017年河南事业单位河南事业单位许昌市 2017-03-01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许昌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招聘政府购岗人员24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许昌市人才市场(前进路与毓秀路交叉口向北30米路西)。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许昌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招聘政府购岗人员公告
  许昌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许昌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是我市水系水源的统一调度管理机构,承担着许昌市区“九河两渠八湖”共105公里长河湖水系的管理监督考评、水源调度、防汛排涝、控制性闸坝运行管理等工作。许昌市河湖水系控制性工程分布四县四区,面广、线长、工程分散,数量多,需要24小时不间断值守。为满足调度中心用人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水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4人,其中,闸坝值守人员18人,主要从事闸坝值守工作和其他辅助性工作;其他岗位人员6人,主要从事闸坝养护工作和其他辅助性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地在许昌市范围内,包括各县(市、区)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应聘闸坝值守岗位人员,不限专业,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5日至1999年3月6日期间出生);限男性。
  4.应聘其他岗位人员,不限专业,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5日至1999年3月6日期间出生)。
  5.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反工作纪律和被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许昌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许昌市水务网(http://www.xcswj.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等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许昌市人才市场(前进路与毓秀路交叉口向北30米路西)。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于3月15日至3月16日到许昌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组织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由许昌市水务局统一组织,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1.委托的承接机构,按照市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规定和办法确定。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报到安排上岗工作,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待遇:试用期间,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缴纳社会保险,工资16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每人每月591.09元。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六、本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活动有效。
  咨询电话:0374-6061751
  点击下载>>>
  1.许昌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岗位表.doc
  2.许昌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许昌市水务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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