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郑州 洛阳 开封 许昌 新乡 濮阳 焦作 鹤壁 平顶山 安阳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 河南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教师

2018年南阳西峡县选拔乡镇中小学教师城区任教公告

Tag: 2018年河南教师河南教师南阳 2018-08-08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南阳西峡县选拔乡镇中小学教师城区任教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11日至8月13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西峡县2018年公开选拔乡镇中小学教师到城区任教公告(第一号)
  随着西峡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区生源增加,为解决城区中小学生入学需求,决定面向全县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拔城区初中和小学教师(含第一实验学校、一高附中、育才学校,下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选拔城区教师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讲课相结合的办法,确保选拔教师质量。
  二、选拔名额及有关说明
  (一)选拔名额 本次选拔城区教师76名。具体为:
  1、城区中小学41名,其中:
  初中15名:语文3名 数学3名 英语3名 政治2名 化学1名 物理1名 地理1名 生物1名
  小学26名:语文10名 数学9名 英语7名
  2、第一实验学校6名
  初中4名:数学1名 英语1名 物理1名 化学1名
  小学2名:语文1名 数学1名
  3、一高附中12名
  初中:语文2名 数学2名 英语2名 物理1名 化学1名 政治1名 历史1名 地理1名 生物1名
  4、育才学校17名
  初中8名:语文2名 数学1名 英语1名 物理1名 化学1名 历史1名 政治1名
  小学9名:语文3名 数学3名 英语3名
  (二)有关情况说明
  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只能选报上述其中一类学校。
  2、教师被选拔录用后,统一办理城区教师编制及工资手续。
  3、选拔到育才学校的教师,交流期间接受育才学校的管理,工作业绩同样承认。交流时间为3年,交流期满回城区学校任教。
  三、选拔条件
  参选教师必须是2018年1月1日前在编在岗人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教龄要求:第一学历本科三年以上,第一学历专科五年以上,中专及其以下学历七年以上。
  (一)选报城区初中的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7-2018学年在初中学校任教的正式教师。
  2、专科以上学历。
  (二)选报城区小学的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7-2018学年在小学任教的正式教师(含附设在初中的小学语文、数学教师)。
  2、中专以上学历。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参加选拔的教师需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讲课面试、考核评议,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峡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峡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选拔名额、条件及办法。
  (二)报名: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持个人申请、毕业证、身份证,于2018年8月11日至8月13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报名。联系电话:0377-69680009.
  (三)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8月15日下午5:00到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有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拔过程中,不合格者随时取消资格。
  (四)笔试(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知识。报考城区初中教师考试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初中、高中和专科知识;报考城区小学教师考试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初中、高中、中师知识。
  笔试在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编办、教体局共同参与、监督下,按高招的有关要求组织,笔试异地命题、异地
  评卷。笔试时间定于8月16日进行。
  (五)讲课面试(100分):根据所报学科笔试成绩按选拔教师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分类(城区中小学校、第一实验学校、一高附中、育才学校)确定讲课人员(小数点后不足1人按1人计算)。
  在县纪委监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的共同参与、监督下,组织异地评委进行打分。讲课内容以现用初中三年级课本(初中三年级未开设课程用初中二年级课本)和小学五年级课本为准,分专业建立题库,讲课前,随机抽取题目。讲课时间定于 8月19日进行。
  (六)初选:根据预选人员总积分(笔试成绩占40%、讲课成绩占6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结合考核结果按选拔名额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若最后一名入选人员出现并列,则增加初选名额。
  (七)考核:由初选人员所在的乡镇中心校和学校对其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预选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写出负责性鉴定报告,对达不到选拔条件要求的,取消选拔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对初选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正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本公告解释权归西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h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3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