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郑州 洛阳 开封 许昌 新乡 濮阳 焦作 鹤壁 平顶山 安阳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 河南公务员考试 >> 招警

2021年郑州海关缉私局公开招聘缉私辅警公告

Tag: 2021年河南郑州招聘辅警 2021-01-08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郑州海关缉私局公开招聘缉私辅警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4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8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郑州海关缉私局关于公开招聘缉私辅警的公告

  根据海关缉私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郑州海关缉私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郑州海关缉私局是1999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单位,具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权、专司打击走私活动的公安机构。下设郑州机场海关缉私分局、郑州海关驻铁路东站办事处缉私分局。自组建以来,郑州海关缉私局综合运用刑事和行政两种执法手段,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反走私专项斗争,查办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走私犯罪案件,为维护国门安全和促进河南开放型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人员数量及岗位

  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共4名。包括文职辅警2名、勤务辅警2名,具体要求及岗位设置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三)户口不限,年龄限制为18周岁(含)至32周岁。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明显纹身,符合警察体能和体检标准。

  (五)学历及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门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

  6﹒曾因走私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缉私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1﹒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与河南省立早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2﹒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薪金待遇4100元/月(包含个人应缴纳保险公积金部分)。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协助外出工作按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并给与补助。用人单位还将为辅警配发辅警服装、投保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配备必要的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

  3﹒工作地点:郑州海关缉私局及隶属分局。

  五、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8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张近期生活照、身份证、毕业证等电子件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zhg2021@126.com(邮件主题为:“岗位名称+姓名”)。

  六、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资料进行审查核实,根据岗位适配性,择优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2﹒笔试: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笔试成绩择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4﹒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和政审环节。

  5﹒体能测试。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折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摸高。

  6﹒政审。

  7﹒聘用。聘用人员与河南立早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

  七、有关说明

  1﹒此次招聘录用缉私辅警,坚持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请报考人员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招聘咨询电话:0371-65599867(工作时间拨打)

  邮箱:zzhg2021@126.com

  附件:1﹒郑州海关缉私局2021年招聘缉私辅警计划表.doc

  2﹒报名登记表.doc

  郑州海关缉私局

  2021年1月7日

  文章来源:http://zhengzhou.customs.gov.cn/zhengzhou_customs/501404/2537829/501405/3504208/index.html


\

  小编友情提醒: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河南公务员资讯网 hngwyorg”,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获取第一手资料:
河南微信
(扫码关注我们)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h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3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