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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Tag: 2023年河南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 2023-03-27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83人,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10:00—3月28日17: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1日进行,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3年河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执法类辅助岗位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38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招聘专业岗位、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辅助岗位及任职资格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 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辅助岗位及任职资格表》);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的,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理解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10:00—3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hnhr.zgrccp.com(本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先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时先预览检查,如发现问题,点击‘取消’返回进行修改;预览后确认无误,点击‘确定’正式提交报考信息。

    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5日10:00—3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报名系统公布。

    (四)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3年3月29日17:00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每人60元(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29日17:00。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30日9:00—4月1日8:00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成功的,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上的照片须打印清晰、手贴无效)。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必须要出示的凭据,请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598617596

    报名咨询电话:0371—67120093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凡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2.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笔试时长以准考证为准。

    3.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测试×50%。

    4. 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http://hnhr.zgrccp.com及ihc2008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资格资确认

    面试前组织资格确认,拟定于2023年4月5日—4月6日进行;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确认的人员。如果达不到1:3的比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2。各岗位参加资格确认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有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确认。同一岗位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http://hnhr.zgrccp.com及ihc2008公众号公布。

    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应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参加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1. 已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2. 在职人员应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是退伍军人的须携带退伍证原件。

    (三)面试

    1. 拟定于2023年4月8日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凭发放的《面试通知单》参加,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 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分设多个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面试后先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再公布面试最终成绩。

    4. 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一)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结束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后,经审核后,在http://hnhr.zgrccp.com及ihc2008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二)工资待遇按照派遣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聘用人员公告以及其他跟本次招聘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告等,均在报名系统http://hnhr.zgrccp.com及ihc2008公众号同时发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四)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附件《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辅助岗位及任职资格表》

    文章来源:http://hnhr.zgrccp.com/postDetails?id=32&loginFrom=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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