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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许昌禹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66人 6月20日起报名

Tag: 禹州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3-06-20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结合禹州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6名。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2013年许昌禹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66名工作人员简章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于2013年6月20日—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至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进行报名,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拟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禹州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同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102元(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取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

  笔试情况
  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及报名费票据于2013年7月4日至7月5日到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科目:本次笔试涉及到公务员考试科目,教育系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满分分别为100分;《专业知识》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方法概论、教育法律法规等)。其它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三科,满分分别为100分。考生可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进行复习备考。
  考试时间:2013年7月6日8:00至9:3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00至11:30测试《申论》,14:00至16:00测试《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教育系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40%
  其它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申论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面试情况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或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加分情况
  按照河南省委组织部要求,根据豫组通〔2009〕24号文件第19条规定,“在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对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照执行。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一项,最多加10分。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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